根據(jù)我縣教育教學需要,經(jīng)請示縣委、縣政府同意,我縣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(nóng)村小學教師100名。
一、招聘計劃(100名)
農(nóng)村小學教師100名:語文50名,數(shù)學50名;
二、招聘原則
1、實行公開招聘,合同管理。
2、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自愿、擇優(yōu)”原則。
三、待遇
經(jīng)考試、考察合格并經(jīng)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教育事業(yè)編制,享受國家政策規(guī)定的相關(guān)待遇。
四、報考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;
4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5、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;
6、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(暫無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一年試用期內(nèi)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);
7、年齡在35周歲以下(即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),且不得違反國家用工年齡規(guī)定。已獲得教育類碩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畢業(yè)證書的,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;
8、具備各職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件1:《藍山縣2017年下半年農(nóng)村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職位表》。
(二)不能報考人員
下列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聘:
1、現(xiàn)已被聘用為藍山縣中小學校的正式在編教師或特崗教師;
2、現(xiàn)役軍人;
3、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;
4、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(guān)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;
5、在公務員招考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(nèi)的;
6、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;
7、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(diào)查尚未做出結(jié)論的人員;
8、法律、政策規(guī)定的其他不得報考人員。
五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工作按宣傳發(fā)動、報名、筆試、試教、體檢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步驟進行。
(一)宣傳發(fā)動
通過本地媒體、全縣教職工廣泛宣傳發(fā)動。
(二)報名
1、報名時間:2017年9月27日—10月10日。
2、報名方式:
(1)微信公眾號報名:關(guān)注公眾號“藍山縣教育局”發(fā)送“招考報名”,或者從底部菜單進入報名系統(tǒng);
(2)電腦網(wǎng)頁報名:報名網(wǎng)址http://lsjy.pcex.cn/
3、報名注意事項:
(1)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,報名時簽署《誠信考試承諾書》。
(2)考生報名提交信息后,本人的郵箱(請使用本人的QQ郵箱)會收到系統(tǒng)發(fā)出的報名成功回執(zhí)郵件。在初審通過前,考生可通過回執(zhí)郵件再次進入報名系統(tǒng)修改報名信息。初審通過后,考生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,只能瀏覽。
(3)考生網(wǎng)上報名時,上傳的證件照片統(tǒng)一采用JPG文件格式,且要清晰易辯。大頭照由考生本人到照相館按身份證大頭照要求拍攝,其他證件照片可用手機拍攝后上傳。
(4)考生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,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、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。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發(fā)現(xiàn)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查實,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,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。
(5)考生應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暢通(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個手機號碼),因通迅方式不暢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負。
(6)考生應誠信考試,一旦報名,考生不得無故缺考,確實因故不能參加考試,應于考前3天電話通知組考方。
(7)本次招聘不收考生報考費,招考所需經(jīng)費由縣財政統(tǒng)籌安排。
4、資格初審:10月15日前完成網(wǎng)上初審。
5、座位編排:10月17日公布職位報考人數(shù)及考生座位編排;
6、打印準考證:10月18日—28日,考生在報名系統(tǒng)打印準考證。
(三)考試
農(nóng)村小學教師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(jié)合的形式進行,筆試和試教均采用百分制。按筆試成績占60%、試教成績占40%合成考試綜合成績(小數(shù)點后均保留兩位數(shù))。
1、筆試
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。
考試時間:2017年10月29日上午9:00-11:00。
考試地點:藍山縣職業(yè)中專西校區(qū)教學樓。
考試內(nèi)容: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及相應學科專業(yè)知識。
招聘職位計劃數(shù)與報名人數(shù)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:3,如報名人數(shù)達不到1:3的比例,經(jīng)招聘領(lǐng)導小組同意后,可按1:2的比例開考。
成績公布:2017年10月30日公布筆試成績。
2、現(xiàn)場復審
10月31日—11月3日,考生持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(第一學歷及最高學歷)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現(xiàn)場復審。
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,簽署《按期考取教師資格證承諾書》。
3、試教
2017年11月6日,公布試教人員名單。
通過現(xiàn)場復審的考生,根據(jù)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聘職位數(shù)1:2的比例確定試教對象。如出現(xiàn)末位入圍試教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,則并列入圍試教。
對參加試教的人員未達到試教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,試教對象可按實際人數(shù)確定。對試教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,試教的成績不能低于70分。
試教時間:2017年11月12日上午7:00起。
試教地點:藍山縣塔峰三完小。
試教內(nèi)容:現(xiàn)行小學四年級上期教材(5分鐘微課)。
成績公布:2017年11月13日公布試教成績及綜合成績排名,同時公布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(根據(jù)綜合成績,按1∶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,如綜合成績相同,則筆試成績高者優(yōu)先)。
4、提交檔案
2017年11月14日—17日下午5:30,擬入圍體檢的考生提交本人的學歷檔案。考生未在規(guī)定時間提交檔案,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,因此造成的缺額,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。
同時提交以下兩個證明:
(1)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在當?shù)嘏沙鏊鲩_具);
(2)無違法生育記錄證明(在當?shù)剜l(xiāng)鎮(zhèn)計生站開具)。
5、公布體檢人員名單
2017年11月20日,公布體檢人員名單。
6、體檢
體檢標準和方法參照《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及教師崗位要求執(zhí)行。體檢時間另行通知。
如有體檢不合格者,則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,遞補不超過兩次。
7、考察
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。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據(jù)《湖南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》(湘人社發(fā)[2011]45號)文件和此次招聘資格條件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核,考核的重點是查閱考生的檔案,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(zhì)、業(yè)務能力、工作實績和現(xiàn)實表現(xiàn)等情況以及有無受過刑事處罰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(xiàn)象等。
8、公示
筆試、試教、體檢、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,其結(jié)果均在藍山政府網(wǎng)公示,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9、聘用
(1)公示期滿無異議,由縣教育局到縣編辦、人社局辦理相關(guān)的正式聘用手續(xù)。
(2)農(nóng)村中小教師按綜合成績高的優(yōu)先選擇崗位(對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,或擬報考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人員,縣教育局將根據(jù)學校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初中教學崗位),具體崗位選崗前3天公布。
(3)此次招聘的教師,一經(jīng)聘用,必須至少在藍山縣所屬學校服務三年。
(4)對沒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獲取合格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,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縣教育局行文,解除其聘用合同。
六、解釋權(quán)
本招聘方案由藍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(lǐng)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監(jiān)督電話:0746-2216734(縣紀委信訪室)
聯(lián)系電話:0746-2211686(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)
藍山縣人社局
藍山縣教育局
附件1
主管 部門 |
招聘單位 |
職位 |
招聘 |
招聘條件 |
面試形式 |
最低服 務期限 |
備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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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 |
最低學歷 |
專業(yè) |
其他資格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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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山縣 教育局 |
農(nóng)村中小 |
農(nóng)村中小 語文教師 |
50 |
35周 歲以下 |
大專 |
不限 |
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(暫無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一年試用期內(nèi)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) |
試教 (微課) |
3年 |
1、根據(jù)需要,符合相關(guān)條件的部分考生可選擇初中崗位。 2、已獲得教育類碩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畢業(yè)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。 |
藍山縣 教育局 |
農(nóng)村中小 |
農(nóng)村中小 數(shù)學教師 |
50 |
35周 歲以下 |
大專 |
不限 |
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(暫無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后一年試用期內(nèi)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) |
試教 (微課) |
3年 |
1、根據(jù)需要,符合相關(guān)條件的部分考生可選擇初中崗位。 2、已獲得教育類碩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畢業(yè)證書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。 |
藍山縣2017年下半年農(nóng)村小學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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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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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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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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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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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 證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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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 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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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 郵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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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 職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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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 學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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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 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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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學 專業(y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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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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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 學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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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 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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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學 專業(y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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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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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資格證學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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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資格證學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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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所在地 |
縣 鄉(xiāng)(鎮(zhèn)) 村(社區(qū)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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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 簡歷 |
起止年月 |
學習或工作單位 |
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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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——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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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——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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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——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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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 單位 審查 意見 |
( 公 章 ) 2017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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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 承諾 |
我已仔細閱讀本次招聘公告,清楚并理解其內(nèi)容。以上所填寫內(nèi)容真實無誤,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無虛假。 謹此確認,否則后果自負。 報考者簽名: 2017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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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
1、10月31日—11月3日,考生持此表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現(xiàn)場復審;
2、現(xiàn)場復審準備資料: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(第一學歷及最高學歷)和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。
按期考取教師資格證承諾書
承諾人簽名(加蓋手。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