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652號)和《湖南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湘人社發(fā)〔2019〕1號)要求,結合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編制、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,面向高校2021屆畢業(yè)生公開招聘教師55名,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:
一、組織領導
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,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、實施、協調等事宜。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(jiān)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。
二、招聘原則
(一)堅持德才兼?zhèn)、以德為先的用人標?
(二)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;
(三)堅持工作需要、人崗相適,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(yè)知識相結合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;
(四)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或技能條件,崗位所要求的專業(yè)參照《湖南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(yè)指導目錄》;
(五)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(六)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報名應聘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;
2.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;
3.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;
4.在各級各類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被記入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,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;
5.法律、政策規(guī)定不得聘用為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四、招聘崗位、計劃及要求
此次公開招聘計劃55名(詳見附件1)。
五、發(fā)布信息
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、株洲教育網面向社會公開發(fā)布。其他各環(huán)節(jié)相關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網進行發(fā)布。
六、報名
(一)報名時間
2021年1月12日至23日下午17:00。
(二)報名地點
各招聘學校(詳見附件2)。
(三)報名方式
采取郵箱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,每人限報一個崗位。
現場報名材料:①請應聘者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《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》(詳見附件3)。②本人有效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(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)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,應屆畢業(yè)生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推薦表(需蓋學校公章)。③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(標注:姓名+報考崗位。如:張三+A1株洲市一中高中語文教師)。
郵箱報名材料:請應聘者將現場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拍照,以壓縮包(其名稱為“招聘學校+崗位代碼+姓名+所學專業(yè)+畢業(yè)學!)形式發(fā)送至各招聘學校報名專用郵箱,并與招聘學校確認是否收到郵件(注:電子照片尺寸為320*240像素以上,大小為100-500K之間,JPG格式)。
(四)相關要求
要求“雙一流”大學本科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須處于同校同專業(yè)的前50%;其他高校本科畢業(yè)生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須處于同校同專業(yè)的前20%;報名時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證明。研究生不作此項要求。
應聘人員的學歷(學位)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(學位)。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。以上學歷學位證書(學歷認證)以及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。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取得,則取消應聘資格。
未按規(guī)定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齊者,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。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。
七、資格審查
各招聘學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,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在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,一經查實,均可取消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。
八、考試
(一)開考比例
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:1。對少數專業(yè)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,經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,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、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。
(二)考試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面試和說課的方式進行。
面試: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。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,可通過現場面試或線上面試的形式進行。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(yè)認知、儀表儀態(tài)、在校表現、語言表達和交流溝通能力等?偡100分。
說課: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面試成績排名先后,按崗位招聘數1:3的比例確定入圍說課人選。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、領會教材的能力、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、綜合分析的能力等?偡100分,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。說課成績合格線為70分(含70分),未達到70分者不能進入簽約環(huán)節(jié)。
(三)確定簽約人選。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先后(說課成績相同,面試成績高者入圍),按崗位招聘數1: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約人選。如有放棄資格者,按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簽約人選名單在株洲教育網進行公示。公示無異議后即可與招聘學校簽約就業(yè)協議書(請考生準備好三方就業(yè)協議)。簽約成功者進入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。
(四)考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。
九、體檢與考察
體檢在指定醫(yī)院進行,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(zhí)行,增加吸毒項目檢測。
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, 主要考察遵紀守法、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、業(yè)務能力等情況,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。
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,按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。
十、公示與聘用
根據考試成績、體檢和考察結果,確定擬聘用人員,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、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。經公示無異議,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簽訂聘用合同,實行試用期,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。試用期滿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(xù)者視為自行放棄。
十一、特別提示
(一)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、株洲教育網的公告、公示與通知等信息。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,造成的后果,責任自負。
(二)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(三)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,對違紀違規(guī)行為,將按照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進行處理。
(四)實行誠信考試。應聘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,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不弄虛作假,不違紀違規(guī),不隨意放棄。
(五)根據疫情防控要求,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,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,落實防疫措施,提供相關證明,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。
(六)本次招聘的崗位情況、招聘條件、資格審查等有關事宜,請咨詢各招聘學校。
十二、咨詢與監(jiān)督電話
(一)咨詢
招聘學校咨詢電話:詳見附件2
政策咨詢電話:株洲市教育局0731-22663735
(二)監(jiān)督
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(jiān)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:0731-22660118
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:0731-28681082
附件1: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崗位、計劃及要求一覽表
附件3: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1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
株洲市教育局
2021年1月12日